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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体育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再次提醒登山爱好者 进藏登山须经审批 违规将罚五千至三万元

2018-11-05 来源:西藏商报 作者:德吉曲珍 分享:

 

  近年来,一些国内登山爱好者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不顾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在登山经验不足、装备不完善、无高山向导、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来藏违规私自登山,导致登山事故日益增多。为此,西藏自治区体育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特别提醒广大登山爱好者,为了确保您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到对家人、对社会负责,不要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偷登。

  进藏登山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

  近年来,网络上出现了许多关于“西藏雪山偷登攻略”,给广大登山爱好者造成了严重的误导,导致许多登山爱好者盲目信任偷登攻略,在没有任何登山技巧、登山装备不完善、攀登路线规划不科学、攀登经验为零且未经当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到西藏境内,以团队或个人形式违规私自登山,导致登山事故屡屡发生,有人甚至付出了年轻的生命。这也充分说明了未经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私自攀登山峰造成的严重后果。在此,自治区体育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登山爱好者:你挑战的不仅是雪山的高度,还有家人承受的限度。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体育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是西藏境内攀登海拔5500米以上独立山峰的行业主管部门,广大登山爱好者来藏攀登海拔5500米山峰时,需要到自治区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登山许可手续,登山团队应在开展登山活动30日之前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登山申请,中外联合登山团队由中国方提出申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登山申请后,将会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者。

  此外,记者从西藏自治区登山协会获悉,进藏登山申请必须符合登山条例要求:登山团队应由两人以上组团;并且要有详细的登山计划和安全措施;领队和教练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登山资历;团队要有登山向导和其他登山协作人员;保障登山活动和基本技术装备、保暖装备和通讯设备齐全;申请时明确所登山峰的名称、海拔高度、地理位置、登山时间、路线、队员姓名、性别、国籍、职业、登山简历、住所联系方式、物资清单等。

  登山团队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登山计划,开展登山活动,不得随意变更登山计划,若因特殊情况需变更的,必须向主管部门说明并同意,确认其变更部分或者重新办理登山手续,通过有资质的公司、俱乐部在登山向导的指引下开展登山活动。

  登山过程中必须保护环境

  在开展登山活动中登山者应当尊重山峰所在地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允许登山者在登山区域内捕杀野生动物、毁坏野生植物,以及禁止采集植物种子等;但登山附带科学考察、测绘需要采集标本、样品和化石的,会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提供样本和材料。

  山峰环境是目前最关注的问题,每年登山活动会产生许多垃圾,污染山峰,且垃圾处理难度大,登山条例要求登山活动中登山者应该保持山峰、营地和路线的环境卫生,将登山装备、废旧物品和生活垃圾带回营地,作无害化处理,保护山峰环境,做到登山活动只留下脚印的环保意识。考虑到海拔越高山峰环境卫生工作难度越大,规定了海拔5000米以下山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由山峰所在地的县、乡人民政府负责;海拔5000米以上山区环境保护工作由登山组织者负责。

  此外,很多登山者有在山峰上安放纪念物、挂经幡等习惯,但在登山条例中不允许安放纪念物品和其他物品,要求登山者按照新经幡的重量带回山峰上的旧经幡,应当保持山峰洁白无瑕。

  在开展登山活动中违反登山条例或未经批准开展登山活动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止登山活动,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处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特别提醒广大登山爱好者,为了确保您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到对家人、对社会负责,同时为西藏登山活动营造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拒绝偷登。

 

 

  

关键词 >> 西藏,登山,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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