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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完善预制菜标准体系

2025-01-13 来源:法治日报 分享:

临近春节,“年夜饭”成了网友关心的话题。佛跳墙、猪肚鸡、酸菜鱼……五花八门的预制菜,近年来不断攻占年夜饭餐桌,卖爆各大渠道,引发了许多消费者的抵触心理,遭遇了各式各样的“口诛笔伐”。其中预制菜最不让公众放心的就是食品安全问题。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披露了数位代表委员提出的针对预制菜行业发展要建立统一标准体系建议的答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称,目前正在完善预制菜标准体系。

保障预制菜的品质离不开科学权威的标准规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给代表委员提出的针对预制菜产业发展要建立统一标准体系建议的答复中称,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制菜》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组建专项工作组,有序推进标准研制工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在组织研制《预制菜术语与分类》,对预制菜相关术语定义和类别进行规定。

在此之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先后制定了《方便菜肴》等6项预制菜相关行业标准计划。中国饭店协会、广东省企业创新发展协会、汕尾市餐饮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分别发布《预制菜产品分类及评价》《预制菜肴广式烧鹅(鸭)》《预制菜汕尾小米(薯粉饺)》等团体标准,为预制菜的品质分级及生产质量管理提供标准指引。

部分地方也因地制宜发布了预制菜地方标准,如江西省、辽宁大连市、陕西咸阳市等地制定《预制菜冷链运输配送管理规范》《海鲜预制菜产业园区建设指南》《预制菜配送技术规范》等相关地方标准,服务和规范预制菜产业发展。

2024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专门提出,考虑到连锁餐饮企业广泛应用中央厨房模式,其自行制作并向自有门店配送的净菜、半成品、成品菜肴,应当符合餐饮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围。

《通知》在预制菜的定义中也强调,不经加热或者熟制就可食用的即食食品,以及可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沙拉等凉拌菜,也不属于预制菜范畴。

既然预制菜要突出工业化预加工的特点,那么标准化体系化生产加工的规范流程是必不可少的,食品添加剂是必须解决的问题。

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将于2025年2月8日起正式实施,之前的2014版标准行将废止。

据了解,新版标准变化大、涉及面广,几乎涉及所有食品生产企业。新版标准修改了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查询方式,附录和附表内容结构发生明显变化。新版标准修订了一些防腐剂、食品用香料、加工助剂使用范围和限量,新增了一些甜味剂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相关规定涉及很多类食品。这些食品类别的生产企业应严格对照新标准,及时调整相关产品原料工艺、产品配方、标签标识,确保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新标准的规定。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通知》也对预制菜产业的食品添加问题提出了较高的监管要求。《通知》督促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控,严把原料质量关,依法查验食用农产品原料的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切实保障预制菜产品食品安全。

从国家层面的政策规定来看,预制菜是不被允许添加防腐剂的,这是为何?

据介绍,这是因为预制菜虽经过工业化预制,但仍属于菜肴范畴,规定预制菜中不添加防腐剂更加符合消费者期待。同时,这样规定的目的也是兼顾产业实际,引领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的需要。食品添加剂“非必要不添加”“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使用量”已经逐步成为行业共识。预制菜通过冷冻、冷藏等贮存条件和杀菌后处理工艺,无须使用防腐剂技术。

为了保障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也会进一步压实预制菜产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

《通知》也对健康发展预制菜食品行业产业提出了具体的部署:增强优质原料保障能力。指导食用农产品原料生产集中区加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相关设备设施投入,持续推进“第一车间”建设,提升食用农产品原料商品化和标准化水平;指导农产品种植户、养殖户科学用药,严防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风险,保障农产品原料品质安全。

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1月新修订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上升为法定制度,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承诺不使用禁用的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发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作用,推动农产品追溯管理从产地环节向流通消费领域推广应用。截至2023年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累计注册生产经营主体58万家,累计访问量达1.7亿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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