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藏文APP W020161009565839193236.jpg | 微信 111111111.jpg

为何发布紧急通知?被拦下的充电宝如何处理?民航局回应

2025-07-02 来源:人民日报 分享:

        最大限度降低航空运输安全隐患

日前,中国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为何发布这项紧急通知?如何防止被拦截下来的不合规充电宝流入二手市场?针对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民航局有关部门负责人。

为何发布紧急通知?

充电宝起火冒烟事件频发,严重威胁航空安全

中国民航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发布这项紧急通知有多方面考虑:一是今年以来,全球民航发生多起由旅客携带充电宝引发的不安全事件。1月28日,一架釜山航空的飞机由于旅客行李中的充电宝引发火灾事故,致使飞机行李架烧穿,机体严重受损。3月20日,香港航空一架杭州飞往香港的飞机,行李架中的充电宝燃烧导致行李架起火,后航班备降至福州长乐机场。截至目前,2025年中国民航已发生15起旅客充电宝起火冒烟的事件,给航空安全和旅客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威胁。

二是充电宝中含有的锂电池具有固有的危险性。锂电池一旦受到外部因素干扰,如高温、挤压、碰撞等,极易引发内部短路,进而产生大量热量。当热量积累到一定程度,可能引发电池的热失控,导致起火、爆炸,且过程具有起火快、威力大、扑灭难等特点。

三是电池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移动电源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在抽查的149批次移动电源中发现有6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占比达43.6%。目前,市场上充电宝的生产厂家众多,一些假冒伪劣的充电宝内部电池的电解液质量差、隔膜性能不佳,容易出现漏液、短路等问题。有的充电宝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安全保护措施,缺乏有效的过充、过放、短路保护功能,在使用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如果这些质量不过关的充电宝被携带上飞机,将极大增加航空运输安全风险。

据介绍,通知的发布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和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要求,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强制认证管理范围,明确有质量缺陷的锂电池产品不可以进行航空运输,体现了民航业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

为何没设置“缓冲期”?

被召回批次与没有3C标识的充电宝均可能有安全问题,统一管控有利于降低安全风险

近期,有多家充电宝品牌因电芯安全隐患召回多个批次产品,也有不少旅客在乘机时因为携带的充电宝不合规或没有3C标识而被机场拦截。

为何民航部门发布的紧急通知没有设置分步管控的“缓冲期”,比如先禁止被召回批次的充电宝,再禁止未被召回但没有3C标识的充电宝?

中国民航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充电宝采取撤销或暂停3C认证等监管措施,而充电宝召回工作需要一定时间过程,在此期间,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旦进入航空运输环节,将对航空器、旅客及客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据了解,未获得3C认证标识和被召回的充电宝产品因未经过相关质量检测认证,在电池稳定性、电路保护等关键性能上无法达到安全标准,在航空运输过程中极易因电池内部缺陷、旅客不当使用或飞行环境变化(如气压波动、颠簸等)导致异常发热、冒烟甚至起火等安全事故。

出于航空安全风险管控的紧迫性,经综合评估执行可行性及运输风险的严重性,最大限度降低航空运输中的充电宝带来的安全隐患,中国民航局发布了此通知。

如何处理被拦下的充电宝?

机场将对旅客自弃和超过暂存期限的充电宝作统一销毁或回收处理,防止被私自处理后回流市场

不少人关心,被机场拦截下来的不合规充电宝会

何处置?会不会回流到市场上?

中国民航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机场将设置旅客充电宝自弃、暂存区域以及寄递服务。在安检环节因不合规被拦截的充电宝,会根据旅客的选择采取相应措施。机场与航空公司将制定相关手续和流程,为旅客自弃、暂存提供清晰的指引及便利操作。

据悉,机场将对超过暂存期限的充电宝和旅客自弃的充电宝一同作合理处置,如统一销毁或与相关电池回收企业签订协议,报废处理后进行资源回收。充电宝在暂存、转移、回收等环节,将做好相应记录,确保其流向可追溯,防止被私自处理后回流市场。

关键词 >>
分享:

相关阅读

相关阅读

网站地图 新闻 专题 晚会活动 康巴卫视节目 视频 娱乐 图说 文化 旅游
国内国际
涉藏新闻
岗日杂塘
启米时间
法治明镜
向巴聊天
康巴讲坛
康巴欢乐汇
雪域高原
欢乐星播客
快乐汉藏语
周末大舞台
藏歌金曲
云丹科普苑
格桑花开
翁姆报天气
央视新闻联播
康巴卫视新闻
纪录片
微视频
专题片
电影
电视剧
动画片
藏歌藏舞
晚会活动
文化动态
藏传佛教
名家专栏
艺术
旅游资讯
景点推荐
风土人情
旅游宝典
加载更多 >>
涉藏各地
合作媒体
关于我们卫视动态播出时间表广告刊例用户协议举报制度

蜀ICP备 15032686号

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备案号:川新备14-000059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0121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8598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