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四川这些新规施行
| 2025-12-01 来源:四川观察 | 分享: |
12月,四川又有一些新规将实施,哪些与你我有关?一起来看。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将于12月18日起施行
近日,省科技厅印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异议处理规程》,自12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明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应当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加强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激励,鼓励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强化对重大科技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的支持。
9部门联合打造“天府名品”品牌
为规范“天府名品”品牌建设管理,提升品牌竞争力,打造四川精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天府名品”品牌建设管理办法》,包括“天府名品”标准体系、品质认证、自我声明、标识管理、培育保护、宣传推广等内容。“天府名品”是以“创新驱动、标准领先、品质卓越、品牌引领、社会责任”为内涵,聚焦四川特色优质产品(农产品)、服务,采用“自我声明”和“品质认证”两种评定模式打造的四川省高端区域公共质量品牌。《办法》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
事关环卫工人工资发放,12月1日起施行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印发《四川省城市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从账户管理、工资发放到监督保障的全流程规范。其中明确规定,环卫服务企业应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专项存款账户用于支付环卫工人工资,不得用其他结算账户发放环卫工人工资;严禁环卫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人员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环卫工人工资卡等。《实施细则》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2月起,博士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变化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印发了《四川省博士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将进一步优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促进高层次青年人才集聚和培养,包括对在博士后综合评估中评为优秀等次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资助20万元,同时将在职博士后资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4万元等。
事关生猪屠宰,12月5日起施行
日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四川省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管理办法》,对设置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市(州)提出了规划要求,包括合理控制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设置数量;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设置地点应距有配送能力的生猪屠宰厂(场)50公里以上或车程90分钟以上等。同时,细化了设立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应当满足的条件,规定了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在申请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证书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明确了变更、重新核发证书的情形,以及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有序退出情形。《管理办法》自12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成都市智慧蓉城促进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成都市智慧蓉城促进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条例》首次在立法层面明确“王”字形城市运行管理架构,强化每一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的作用发挥,并提出智慧蓉城建设规划编制相关要求,加强智慧蓉城项目统筹管理。《条例》还强化智慧蓉城建设保障措施,明确建立多元共建、人才引育、专家咨询、区域协作等相关保障和促进措施,明确要求建立应用场景遴选、孵化、推广机制,促进同类应用场景一地创新、多地复用。
《宜宾三江新区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宜宾三江新区条例》12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三江新区“打造长江上游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创新型现代产业集聚区、国家产教融合建设示范区和四川南向开放合作先行区”的功能定位,赋予其在区域协同、城市转型、产教城融合、开放合作等方面探索改革、先行先试的重任。作为四川省首个省级新区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明确了新区管理体制、产业集聚政策及绿色低碳发展路径,为三江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德阳市社区治理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德阳市社区治理条例》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立足“小切口”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居民委员会等主体的职能职责,落实资金、设施和人员保障。同时针对物业服务管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减负增效等群众关切问题,设置专门条款,规范小区治理,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探索优化社区服务,强化社区服务设施保障。
《南充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施行
作为南充市第一部规范文明行为的地方性法规,《南充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南充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共5章38条,主要包括倡导与规范、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