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藏文APP W020161009565839193236.jpg | 微信 111111111.jpg

民航局发布两项无人机强制性国家标准

2025-12-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分享:

据中国民航局网站22日消息,日前,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组织编写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经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这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促进产业更加安全、健康、有序地发展。

近年来,伴随我国低空经济相关产业迅速发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简称“无人机”)产业发展迅速,在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据民航局发布的《2024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2024年,取得无人机运行合格证的单位已有近2万家,注册无人机数量超过200万架,全年累计飞行小时在统计范围内已超过2600万小时,同时在空最大数量已达2.6万架。为进一步提升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的安全水平,民航局牵头制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从源头确保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合法合规运行,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无人驾驶航空器主动报送识别信息,实现其可靠被监视的要求。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飞行或相关活动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实名登记和激活管理,规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者系统、实名登记系统在处理“登记”和“激活”等不同状态之间的关系、流程和技术要求以及测试方法,并对各系统之间的数据交互作出了统一的要求。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规范制造人对其信息系统在实名登记激活功能方面的改造,指导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更加便捷地完成实名登记,有利于提升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保障公共安全、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国际合作等。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规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应在运行全过程主动报送自身身份、位置、速度、状态等运行识别信息,从运行识别发送、通信链路传输与接收等三个方面提出详细技术要求,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专用接收与处理系统和运行识别信息传输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检测、检验、审定和运行提供了统一技术标准。发送段规定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信息的发送功能、传输内容、传输协议、更新间隔等;通信链路段规定了通信链路的传输能力、可靠性、稳定性等;接收段规定了接收与处理系统的接收能力、处理容量、运行功能等。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动态监控和运行监管提供支撑,进一步提升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的安全水平,对强化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服务保障能力、维护飞行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低空产业安全有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 >>
分享:

相关阅读

网站地图 新闻 专题 晚会活动 康巴卫视节目 视频 娱乐 图说 文化 旅游
国内国际
涉藏新闻
岗日杂塘
启米时间
法治明镜
向巴聊天
康巴讲坛
康巴欢乐汇
雪域高原
欢乐星播客
快乐汉藏语
周末大舞台
藏歌金曲
云丹科普苑
格桑花开
翁姆报天气
央视新闻联播
康巴卫视新闻
纪录片
微视频
专题片
电影
电视剧
动画片
藏歌藏舞
晚会活动
文化动态
藏传佛教
名家专栏
艺术
旅游资讯
景点推荐
风土人情
旅游宝典
加载更多 >>
涉藏各地
合作媒体
关于我们卫视动态播出时间表广告刊例用户协议举报制度

蜀ICP备 15032686号

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备案号:川新备14-000059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0121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8598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