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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西藏自治区区对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零容忍”

2025-03-25 来源:西藏法治报 分享:

         

3月15日下午,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拉萨东郊万达广场牵头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线下集中宣传活动,80余家自治区、拉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单位和企业参加宣传活动。本报记者 丹增朗赛 摄

本报记者 史金茹

“以前总觉得假货离自己很远,今天听了工作人员的讲解才知道消费购物需要处处留心。”日前,在拉萨市城关区万达广场举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市民巴桑女士在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前,认真聆听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讲解食品、药品等真假商品的辨别技巧。

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知识产权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4年,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社会共治原则,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商品、重点市场的治理,严厉打击治理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024年8月,“抖音”账号为某商贸总店的用户疑似存在虚假宣传问题。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在查清事实后,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0000元行政处罚。

“我们始终保持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一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对假冒伪劣小商品、假冒伪劣食品、商标侵权等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先后组织开展“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2024年,西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办假冒侵权案件369件,货值255.68万元,罚没金额219.88万元;向公安部门移交案件2件。

为强化经营主体自我管理意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指导经营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强化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责任意识。综合运用座谈、约谈、督查等方式,提升经营主体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的意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利用宣传日、执法下乡等机会,采取以案说法、发放宣传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相关职能部门过来检查和指导,不仅增加了我们对知识产权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方面的知识,还帮助我们及时发现经营中的违规行为,做生意心里更踏实了。”在八廓街经营服装生意的张女士告诉记者。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2024年,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期间,西藏各地组织开展了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行动,全区共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82吨,货值643.37万元。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上下更大功夫,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助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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