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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免费领养”背后究竟多少“坑”等着你

2025-03-23 来源:法制日报 分享:

“说好的领养宠物,怎么反而背上了24期或36期的分期付款?”近期,“免费领养小猫却背上‘猫贷’”“女子领养猫咪到家后病死背负‘猫贷’”等话题登上热搜。

随着“宠物经济”不断升温,宠物领养馆出现在多地商场、居民区和高校周边。然而,当抱着“领养代替购买”心态的爱宠人士满怀期待踏入店内,带着心仪的宠物回家后,却发现“免费”之后暗藏诸多陷阱——长期复购、分期付款、高价宠物用品、宠物离世仍要继续还款等,所谓的“领养”看似免费,实则昂贵。

那么,店家口中的“免费领养”到底是“真公益”还是新营销?对此,《法治日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爱心领养”竟成分期债务

“扫码走流程领猫时,根本没注意还要分期付款!”提起此前“免费领养”一只小猫的经历,就读于安徽合肥某高校的小明气愤不已。原本想“免费领养”却意外背上为期24个月的分期债务,每月需支付398元用于购买猫咪用品。时隔半年多,小明算了一笔账,当她最终结清债务时,所付总费用将超过9500元,远超购买猫咪的实际价值。

像小明这样陷入“宠物贷”套路的爱宠人士并不少见。

据记者了解,宠物领养馆的商家以“免费领养”“领养替代购买”为噱头吸引顾客到店,再以“宠物粮保障计划”“无忧养宠计划”等名义要求消费者办理两年或三年分期业务,每月支付数百元,钱款用于在商家的小程序“商城”购买饲养用品。这种每月定时付款的模式被称为“宠物贷”。

近日,记者走访了北京多家宠物领养店,看到多家店内都有大量透明展柜,每格分别圈养着美短、英短、布偶、德文、暹罗等品种猫。选择“领养”猫咪的人士不在少数,不少猫咪展示柜前都挂上了“已预定”标识。表面上看,这种“领养代替购买”的形式似乎合理,但记者在多个社交平台搜索发现,因“免费领养”引起的麻烦事不在少数。仅在黑猫投诉平台就有解除“猫贷”分期付款的诉求超千条,解除“免费领养”的诉求超六百条。从这些投诉中不难发现,许多消费者并没有注意到相关协议具体内容就直接选择了同意选项。对此,有人提出疑问,认为“猫贷”是一种捆绑销售行为。有网友直言“这其实就是在消费人们的爱心”。

“免费领养”实则市场交易

在社交媒体平台上,有经营“免费领养”的商家分享经验,“活体作为赠品促进客户下单”,宣称“以免费领养的方式解决活体宠物交易门槛高的痛点”,利润率高达百分之七八十。

记者在线下询问相关商家关于分期付款的依据时,商家都回避了这一问题。同时,店员反复强调,后续扣款仍可用于购买宠物用品,领养人并不“亏”。

不少人却并不这么认为。有领养人现身说法指出,商家的小程序商城中的宠物用品种类少、品牌无保障,充进去的钱也不一定能覆盖养猫的全部花销。

那么,这种模式下的“宠物领养”到底属于何种性质?《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坦言,如果“领养”需要支付对价,穿透来看就是“买卖”,只不过是将猫咪的对价设计成了其他费用。

“该类合同虽名为宠物领养合同,但实际系消费者需以分期购买宠物用品为附带条件,商家以此获得经济利益的买卖合同和赠与合同的复合型合同”,长期关注“宠物经济”的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审判庭)法官助理李成指出。

记者从几名领养人提供的合同中看到,双方约定授权给第三方按月扣款转给商家,在此期间不可随时取消授权。多位领养人分享了自身遭遇,在宠物不幸死亡或生病后,还要继续分期付款,由此产生的宠物身体健康纠纷并不少。

关于被领养宠物健康问题的责任划分,马丽红认为,如果“领养”是无偿的,商家不承担商品的瑕疵担保义务,领养者在领养环节也不具备消费者身份。但如果是“买卖”,商家就应承担所售宠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消费者也拥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

警惕爱心和善意被精准营销

记者经过查询梳理发现,全国范围内共有33起此类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其中有32起判决明确指出领养方需按照合同约定购买猫粮,并因其违约行为需酌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仅有一例判决持不同意见,认为作为原告的商家在案件中未能如实告知所涉猫咪的患病情况,有违诚实信用原则,领养方据此未履行购买猫粮的行为符合常理,无需承担违约金。

“公众讨论的角度和法律层面的认定确实存在差异。”李成说,消费者以低成本得到宠物的初衷与商家之间订立“宠物领养协议”等合同中宠物免费领养虽有差异,但消费者需分期支付宠物用品费的约定,一般应认为系交易双方协商权衡之下的真实意愿,合同应为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

从长远来看,随着“宠物经济”持续繁荣,宠物领养所涌现的新问题需要引起关注。对于心怀善意的爱宠人士而言,面对打着领养旗号却实为营销时,如何才能确保自己的善心不被辜负?

“切勿轻信‘免费’的诱惑!在涉足各类‘宠物贷’前,应认清其本质为市场交易行为而非公益活动,并评估好自身的经济能力。”李成提醒爱宠人士,在签约前,应与商家确认宠物的健康状况,并与商家明确约定宠物用品的种类、品牌等内容以防商家提供劣质产品;在审查合同时,对不利条款要进行修改或拒签,并留存协商证据;在履约期间,消费者应善待宠物,并留存获取、使用商家提供的宠物用品的证据;如遇违约情形,可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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